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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1万多个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金融监管总局集中回应!
险联社 · 2025-08-22导语目前,保险公司在售商业医疗保险产品超过1.1万个,金融监管总局称,将继续加强健康保险监管、优化健康保险发展环境,推动健康保险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功能。
8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一批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相关提案建议的答复,聚焦多元定位、发展多层次商业医疗保险体系。
金融监管总局介绍,目前,保险公司在售商业医疗保险产品超过1.1万个,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按照通称大致可以分为惠民保、百万医疗险、中端医疗险、高端医疗险等几类,分别在不同范围内涵盖创新药保障责任。
其中,百万医疗类保险产品一般对医院内用药不限药品范围,医院内可用的创新药均可覆盖,还包含医保目录外责任,扩展院外购买特药特械的医疗费用保障;
中高端医疗险一般对院外购药品不限清单,有的保险产品将细胞免疫疗法、质子重离子疗法、CAR-T等先进治疗药品责任,以及临床急需进口特定药械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保险业还开发了针对创新药品和治疗方式的特药专属产品,助力提升创新药的可支付性和可负担性。
2024年,短期和长期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合计9773亿元,以长期业务为主;发生赔付支出4052亿元,提取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4679亿元;年末,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超过2.5万亿元。其中,商业健康保险对创新药械的总赔付金额约为124亿元,该支付规模连续三年高速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103%。
金融监管总局透露,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的指导意见》,拟从推动供需更加适配、提升行业经营能力、加强健康保险监管、优化健康保险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健康保险下一步发展路径,进一步明确健康保险各险种的发展重点方向和任务,夯实行业基础能力,推动健康保险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功能,深化健康保险与健康产业的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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