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对保险代理人培训不全面 阳光人寿被处罚
险联社 · 2026-05-16导语监管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合规要求越来越系统化,保险代理人必须进行完整和系统的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及职业道德培训。
日前,阳光人寿陇南中心支公司被甘肃陇南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00元,原因是该公司存在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内容不全面的违法行为。该支公司总经理高仓满也被罚款2000元。
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到今年3月底,阳光人寿有保险代理人48006人,在人身险公司中,排名第九名。

此前,已经有多次因为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培训不全面被处罚的案例。
比如,泰康人寿一中心支公司就曾经因为保险代理人培训管理不到位,培训内容不全面被处罚。
根据当时处罚公告显示,泰康人寿新疆塔城中支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管理不到位,培训内容不全面,缺少对法律知识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学习。2021年6月16至2022年4月2日期间,该中支培训部对保险代理人岗前培训、转正培训、月度培训均未开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相关内容的培训。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及职业道德。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尽管从处罚金额来看,都是一张小罚单,但背后的信号值得关注。
近年来,监管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合规要求越来越系统化。培训记录、执业登记、合规档案……每一条都在被检查。对保险公司各级机构来说培训再也不能走形式了。
根据保险公司披露的信息显示,到今年3月底,60家人身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合计为2,126,294人。
阳光人寿
-
腾讯微博
参与讨论
发表
热门评论
登录
注册


微信
朋友圈
QQ空间
新浪微博



评测
24小时热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