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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新形式来了:非营利性互助养老覆盖率要达到70%

险联社 · 2026-05-11

导语近日民政部等11个部门发文,提出要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主体,大力发展非营利性互助养老服务,建立互助养老积分以及转让系统,明确到2030年具备互助服务功能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0%。

‌截至2025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3亿,占总人口23.0%,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5.9%,已正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进程呈现规模大、速度快、高龄化等显著特征,预计2035年左右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在人口结构加速迈入深度老龄化阶段的背景下,养老问题正从长期预期转化为现实压力。

日前,民政部发布《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弘扬守望相助、和衷共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在社区、农村积极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支持、老年人自愿互助、社会广泛参与的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格局,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互助性养老服务是指通过邻里或村(社区)居民间的互相帮扶,为老年人提供自愿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活动。到2030年,具备互助服务功能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0%,到2035年,互助性养老服务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支持体系进一步健全。

建立完善互助服务模式:

一)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互助服务。

支持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村(居)民小组长、楼门长等为骨干,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主体,积极吸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力量参与,组建互助服务队伍,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助急、助康和疾病防治宣传等服务,让特殊困难老年人“平时有人问、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管”。

(二)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互助服务。

各地通过邻里互助、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方式,积极开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探索推广“幸福里”互助社区、互助幸福院等模式,整合优化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闲置学校等,改扩建为适宜老年人居住的互助养老社区。

(三)积极探索互助服务新模式。

各级老龄办推动将互助性养老服务纳入“银龄行动”内容,组织以“互助养老”为主题的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等,建立统一的互助服务时间(积分)管理系统;鼓励建立跨区域通存通兑平台;探索建立时间(积分)转让机制,将本人服务时间(积分)转让给直系亲属使用;创新互助性养老服务价值转化机制,支持将互助性养老服务时间(积分)兑换为养老服务、社会实践学分等。

《意见》同时鼓励探索“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家庭付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方式,支持互助性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地方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资金,可用于支持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将相关收益用于支持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将互助性养老服务纳入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重点内容和老年大学志愿服务活动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参与互助性养老服务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等涉老组织开展“养老顾问”服务,通过提供专业咨询、技能培训、资源链接等为互助性养老服务提供专业化引导和支持。支持基层老年协会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提供代买代办、寻医送药、探访关爱、助餐助洁、精神慰藉等服务。支持各地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社区志愿者联动机制,促进供需对接、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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