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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保险公司人员在营业场所卖保险 邮储银行被罚款20万

险联社 · 2025-05-21

导语允许保险公司人员在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邮储银行黔东南州分行被罚款20万元。

日前,因为允许保险公司人员在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邮储银行黔东南州分行被罚款20万元;雷山县永乐镇营业所负责人郎某文因为收受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合作协议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0.3万元;黔东南州分行营业部理财客户经理石某被警告处罚。

2019年,原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等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将保险代理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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