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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险在偿付能力报告等问题上存在多项违规 被罚款50万元
险联社 · 2020-08-05导语永诚财险因为在偿付能力报告、风险综合评级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等问题上存在多项违规,被银保监会罚款50万元。
日前,永诚财险因为在偿付能力报告、风险综合评级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等问题上存在多项违规,被银保监会罚款50万元。
经调查,永诚财险存在以下多项违规行为:
1、从2009年起至2017年对股东业务应收保费未进行减值测试,也未计提坏账准备。
2、永诚财险多家分公司防预费跨年度核算。导致201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错误增加495.14万元,2017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错误增加171.91万元。
3、2017年2月诚财险取得的上海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土地使用权未及时入账和摊销,2017年第1、2、3季度财务报告和偿付能力报表中均未体现土地使用权价值,且分别少摊销134.73万元、538.93万元、943.11万元。
4、永诚财险将2017年支付给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河北分公司以及宁波掌金、兰州掌金、景泰掌金三家科技公司的服务费以员工借款的名义计入其他应收款,导致2017年度实际资本虚增2967.81万元。
5、2017年永诚财险风险综合评级报告在财务管理操作风险方面、资金运用操作风险方面、准备金管理操作风险方面、再保险业务操作风险方面、合规风险方面、理赔业务线操作风险方面、销售、承保、保全业务线操作风险方面30余项评价指标填报错误。
银保监会认为,时任永诚财险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康国君对上述一、二、四、五事项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永诚财险财务部副总经理蔡力健对上述一、二、四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银保监会最终对永诚财险罚款50万元,对康国君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蔡力健警告并罚款6万元。
永诚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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