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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2025-10-15

导语讲一下保险理赔款在不同情况下的财产归属。

我们都知道,婚后的资产大多数都为夫妻共同财产。

给妻子配置了一份重疾险,3年后妻子患癌,保险公司理赔60万,这6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小陈妻子的个人财产

答案是后者

《民法典》(20211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内容是: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中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翻译大白话,因为这类赔偿或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受害者个人的弥补,所以应带归受损害方个人所有。

小陈的妻子得了癌症,重疾险理赔的保险金是对她个人的补偿,就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都是她的个人财产了。

下面,小编总结以下几种情况:

1重疾险理赔金

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重疾险的理赔金仍属于被保人的个人财产。

2意外险和医疗险理赔金

夫妻一方作为被保人,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获得的意外险和医疗险赔偿,也属于其个人财产。

3人寿保险理赔金

若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获得的保险赔偿,属于受益人个人财产。

因此,即使是在婚后获得,该理赔金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年金险

年金险的财产归属相对复杂,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若为婚前购买且婚前已完成全部缴费,属于个人财产。

若为婚前购买但婚后继续缴费,则婚后缴费部分对应的财产价值,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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