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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渠道迎来强监管 银保专员薪酬要报送 明确四级管理人员责任
险联社 · 2026-03-30导语为提前防范银保渠道保费扩张出现的风险,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落实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管理责任,严禁突破“报行合一”,严防变相违规激励。
为持续深化银保“报行合一”改革,规范市场秩序,持续推进降本增效,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发布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摸底银保市场,严禁突破“报行合一”,严防变相违规激励。
根据《通知》,保险公司报送银行代理渠道产品备案,除此前要求的向银行支付的佣金等水平外,还要报送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等水平。《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精算师、分管高级管理人员等“报行合一”管理责任。
监管部门还召集部分总精算师及财务负责人开会,进一步就“报行合一”以及产品备案、分红险误导销售等方面阐述观点。

所谓“报行合一”,就是保险公司在实际销售产品时的手续费(佣金等)支付标准,必须和当初向监管部门报备产品时提交的标准完全一致。
2023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对银行保险渠道佣金进行约束。
不过随着银保渠道在2025年重返寿险第一大渠道,高速增长下风险再度抬头,部分险企通过虚列培训费、客户服务费、或通过银保专员薪酬套现等方式,变相向银行渠道输送额外利益(即“小账”),导致实际费用突破备案上限。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报送银行代理渠道产品备案,应分别报送佣金、银保专员薪酬等各项费用水平:
银保专员的薪酬结构及水平要符合管理制度要求,与其银行代理渠道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成效相匹配。保险公司要切实维护银保专员正当权益,原则上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薪酬。
保险公司开展银行代理渠道业务,要按照经备案产品的精算报告执行各项费用政策,并取得相关凭证:
保险公司各级机构要对业务推动活动实施台账管理,逐项记录时间、地点、机构、人员等信息,并附相关凭证。保险公司要按照财经纪律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将业务推动活动费用计入培训及客户服务费。保险公司不得要求或暗示银保专员将薪酬用于开展业务推动活动。
保险公司要将“报行合一”合规管理纳入内部考核与问责机制,董事会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听取“报行合一”情况报告,并明确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精算师、分管高级管理人员等“报行合一”管理责任:
总经理:对“报行合一”工作负总责。
总精算师:对产品设计负责。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相关事项负责。
分公司一把手:对相关分支机构“报行合一”工作负责。
《通知》还要求各地派出机构持续开展“报行合一”的现场检查,有力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建立“报行合一”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行业通报机制,并及时向保险总公司及其法人机构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从近期上市险企发布的2025年业绩报告来看,银保渠道保费规模大幅提升。
2025年,中国人寿银保渠道总保费1108.7亿元,同比增长45.5%;新单保费585.1亿元,同比增长95.7%。平安人寿银保渠道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138.0%。太保寿险银保渠道实现规模保费616.18亿元,同比增长46.4%,其中新保期交规模保费169.56亿元,同比增长43.2%。新华保险2025年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721.02亿元,同比增长39.5%,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179.74亿元,同比增长29.6%。
行业对于2026年银保渠道的高增长持续看好。

在现有数据和机构普遍乐观看好之下,更需要提前防范银保渠道保费扩张出现的风险。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密切监测银保市场发展情况,坚持严监管强监管,加强监管联动,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着力打击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同时,也将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健全完善监管政策,持续深化银保“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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